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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医疗废物暂存处


6.6.1 医疗废物暂存处的防雨淋、防雨洪冲击或浸泡措施应防护到位,雨季来临之前应进行检查;墙体表面、地面、运送车辆及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紫外线杀菌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应正常运行。
6.6.2 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标示应明显,巡查时发现标识牌或标志桩损坏,应及时更换。
6.6.3 医疗废物暂存处排污管道等设施应定期巡查、清理,消毒冲洗的废水应顺畅排至废水处理池内。
6.6.4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防盗、防渗、防止儿童接触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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