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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DB61/T17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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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停放
5.1 车身周边2m内不应存在可燃物,远离污水井、化粪池、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线穿越区。
5.2 停放时应关闭电源锁,断电停放,不应将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滞在电动自行车纳物箱内,不应长时间暴露在烈日高温下,露天停放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5.3 停放时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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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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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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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要求
5 停放
6 充电
7 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7.1 平面布置
7.2 防火分隔
8 安全疏散
9 消防设施和器材
9.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2 消火栓系统
9.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4 通风及排烟设施
9.5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6 灭火器配置
9.7 消防标识化管理
10 电气要求
11 管理职责与内容
12 检查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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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DB61/T17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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