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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通风及排烟设施


9.4.1 场所应通风良好,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4次。
9.4.2 设置在室内的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当有效可开启外窗面积小于地面面积2%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设置要求按照GB5125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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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DB61/T17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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