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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检查与改进


12.1 场所所属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应通过建立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方案、评价实施、数据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写、评价结果处理等程序完成定期评价,保持场所管理的符合性。
12.2 宜采用自我评价、用户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结合方式开展。
12.3 场所所属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应对服务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跟踪检查。
12.4 应保留场所管理相关评价记录,记录保存年限应符合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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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DB61/T17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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