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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室内通信管道
7.2.1 建筑物应预留与外部通信管道的接口。
7.2.2 弱电间(井)内宜设置移动通信专用弱电槽盒,槽盒宽度不应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00mm;当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槽盒时,应在槽盒内预留移动通信线缆敷设专用位置,预留截面宽度不应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00mm。
7.2.3 弱电间(井)内的弱电槽盒应通达各个楼层,并应在各楼层设置出口。
7.2.4 当建筑物内强电、弱电共用井道时,应对强电、弱电布线进行综合设计,强电和弱电桥架应分别设置在井道的两侧。
7.2.5 移动通信机房未与弱电间(井)贴邻时,应在机房与弱电间(井)之间设置弱电槽盒,槽盒宽度不应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00mm。
7.2.6 电梯机房至每个电梯井道应设置1处移动通信工程专用孔洞,孔洞内径不应小于50mm。
7.2.7 电梯井道应每隔3层设置2处移动通信工程专用孔洞,孔洞内径不应小于50mm。
7.2.8 电梯井道内应为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的天线预留安装空间,电梯轿厢后背与井道的间距不宜小于150mm。
7.2.9 地下层人防区域配置的孔洞不应少于1处,孔洞内径不应小于50mm。
7.2.10 移动通信机房设置在屋面以外的楼层时,机房至屋面应设置通信管道。当弱电间(井)未直通屋面时,应预留屋面馈线洞的位置。
7.2.11 通信管道隐藏在装饰层后面时,应预留检修口。
条文说明
7.2.6 电梯机房可以用于移动通信设备安装,需要预留其至电梯井道的孔洞,供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穿线使用。
7.2.7 电梯井道的孔洞主要是给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穿线使用的。
7.2.8 电梯井道内需要每隔3层~4层安装室内覆盖天线,用于覆盖电梯轿厢,因此需要在井道内预留一定的安装空间。
7.2.9 地下层人防区域需要设置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来覆盖信号,故在人防区域其他强电、弱电穿线孔洞处同步设置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的穿线孔洞,线缆主要为光缆或7/8”馈线;应根据人防区域大小,配置不少于1处孔洞。
7.2.11 移动通信网络存在更新换代的需求,隐藏在装饰层后面的通信管道需要预留检修口,以便后期改造或增设器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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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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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 6.2 容量及设备
- 6.3 系统及导线
- 7 建筑物通信管道
- 7.1 一般规定
- 7.2 室内通信管道
- 7.3 室外通信管道
- 8 防雷与接地
- 9 施工与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移动通信机房
- 9.3 支承设施
- 9.4 通信用外市电引入
- 9.5 建筑物通信管道
- 9.6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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