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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地理信息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管网仿真、气量预测等应根据智能化需求统一规划,可分步分期实施。
5.1.2 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地理信息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管网仿真、气量预测等基础应用系统之间应实现信息和功能的互联互通。
条文说明
5.1.1 应用基础技术包括监测与控制、地理信息等基础系统,以及管网仿真、气量预测等分析软件。首先梳理燃气供应系统对信息化和智能化的需求,主要考虑提升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性、经济性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为了信息的一致性,避免重复建设,需统一规划基础应用系统,最好能满足未来10年的发展需求,但可根据燃气经营企业资金情况或部分子系统的急用程度、建设规模等因素分步实施。
5.1.2 单一的应用基础技术都不能满足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智能化需求,需要结合多个应用基础技术才能实现大部分的智能应用。因此,应用基础技术系统之间的信息和功能的互联互通是实现综合应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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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 CJJ/T26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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