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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应急管理


6.6.1 应急管理的智能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应急工况的气量供需平衡分析的功能;
    2 应具有应急状态下的气量调配预案制定的功能;
    3 应具有预警、接警和应急响应分类分级等应急知识管理辅助功能。
6.6.2 应急处置的智能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与应急相关单位联动的功能;
    2 应能实现对应急资源的综合管理和调度;
    3 宜具有应急处置过程动态评估功能,并支持对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4 应根据智慧政务、智慧城市的管理要求在应急处置后对事件作出评估。
6.6.3 应急管理系统宜采用数据、视频、图像、语音等多媒体物联网技术。
6.6.4 应急管理系统应具有辅助实战演练和模拟演练的功能。

条文说明
6.6.1 本条规定了应急管理的智能应用。
    1 通过对最小用气量与供气能力的分析,了解应急工况下的供需平衡状况。
    最小用气量是满足各类用户用气安全极限工况时的需求量。用气安全极限工况是指用气设备可以保持燃烧稳定、负荷下限的最低流量和压力。例如居民生活的各类用气设备应采用低压燃气,用气设备前(灶前)的燃气压力应在0.75Pn~1.5Pn的范围内 (Pn为燃具的额定压力)。
    2 在根据用户类型和调配区域进行了最小用气量分析的基础上,可通过仿真模拟制定气量调配方案。
    3 应急管理系统一般具有预警、接警、分类分级、预案管理、应急处置和善后收尾等阶段,同时从体系上又具有如图1所示的总体架构组成。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参考应用。
6.6.2 本条规定了应急处置的智能应用。
    1 相关单位包括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城管执法、市政设施等部门。
    2 应急资源是指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调度的全部资源的总称,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等。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结合地理信息、生产运营、指挥调度、物流仓储、人力资源等信息系统,可实现对应急资源的综合管理和调度。
    3 在平时对历史事件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评价基础上进行动态评估。动态评估内容包括接警以及出警的及时性、操作过程的逻辑性、应对者职责的明确性、资源的充分性、资源配置的及时性和调整的灵活性等。
    4 根据智慧政务、智慧城市的管理要求在应急处置后对事件的最终类别、级别做出评估,并将信息纳入政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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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 CJJ/T26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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