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 一般要求
6.1.1 检查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
6.1.2 查看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架或吊架等的外观,检查设备、管道和阀门以及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处有无泄漏、滴漏或失重、失压现象;检查各类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启闭是否灵活。
6.1.3 检查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的测量记录;检查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系统接地电阻值的测量记录。
6.1.4 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及其有效期。
6.1.5 采用核对方式检查时,应与设计、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对比。
6.1.6 应逐项记录各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对比。检测记录表的基本样式见表1。
6.1.7 完成检测后,应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准工作状态。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6 检测方法
- 下一节:6.2 消防供配电设施
目录导航
-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检测内容
- 4.1 消防供配电设施
- 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3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4.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4.5 消防给水设施
- 4.6 灭火设施
- 4.7 防烟排烟系统
- 4.8 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 5 技术要求
- 5.1 一般要求
- 5.2 消防供配电设施
- 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5.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5.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5.6 消防给水设施
- 5.7 消火栓系统
- 5.8 消防炮和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5.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 5.10 细水雾灭火系统
- 5.11 泡沫灭火系统
- 5.12 气体灭火系统
- 5.13 干粉灭火系统
- 5.14 灭火器
- 5.15 防烟系统
- 5.16 排烟系统
- 5.17 防火分隔设施
- 5.18 消防电梯
- 5.19 消防救援口
- 6 检测方法
- 6.1 一般要求
- 6.2 消防供配电设施
- 6.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6.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6.6 消防给水设施
- 6.7 消火栓系统
- 6.8 消防炮和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6.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 6.10 细水雾灭火系统
- 6.11 泡沫灭火系统
- 6.12 气体灭火系统
- 6.13 干粉灭火系统
- 6.14 灭火器
- 6.15 防烟系统
- 6.16 排烟系统
- 6.17 防火分隔设施
- 6.18 消防电梯
- 6.19 消防救援口
- 参考文献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