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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行业标准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Rules for fire scene examination

XF/T 839‑2026

2026‑07‑31 发布
2027‑02‑01 实施
国家消防救援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XF 839‑2009《火灾现场勘验规则》,与 XF839‑200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 "火灾现场勘验" 和 "现场询问"(现 3.1、3.2,2009 年版的 3.1、3.2);
    ——删除了术语 "放火案件线索"(见 2009 年版的第 3 章);
    ——增加了火灾现场勘验设备和装备,安全防护的技术要求 (见 4.2、4.3);
    ——更改了公安机关保护现场的技术要求及现场保护范围 (见 5.1、5.2,2009 年版的 4.4.1、 4.4.2);
    ——更改了自动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的勘验要求,更改了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 尸体勒验、制图和照相的技术要求 (见第 6 章,2009 年版的 4.5);
    ——更改了现场询问中被询问人员的范围 (见第 7 章,2009 年版的 4.8);
    ——增加了视频提取与分析的技术要求 (见第 8 章);
    ——增加了自燃火灾物证提取的技术要求 (见 9.2.3);
    ——更改了现场实验的一般要求,增加了火灾视频调查实验的技术要求 (见第 10 章,2009 年版的 4.9);
    ——更改了现场分析的主要内容 (见 11.3,2009 年版的 4.10.3);
    ——增加了将现场移交公安机关的技术要求 (见 12.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3/SC11) 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河 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省消防救援队、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 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天瑞、陈岩、孙金杰、鲁志宝、苏文威、崔蔚、梁军、黄亮亮、罗晖、陈克、朱梦如、 赵武军、张晓峰、张小芹。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 年首次发布为 GA 839‑2009,根据应急管理部 2020 年第 5 号公告,标准编号由 GA 839‑2009 调整为 XF839‑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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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T83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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