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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综合保障
11.1 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按照 GB50313 和 GB16281 的有关规定建设信息系统,辅助实现接警及调度工作;
b) 能与应急指挥调度平台、110 报警服务台、120 平台等实现信息共享;
c) 软件功能、数据管理、地图应用及大话务量处理能力等满足实际业务需求。
11.2 人员
11.2.1 接警调度员的数量应与实际任务量相匹配。
11.2.2 接警调度员的能力应与实际岗位职责相匹配。
11.3 制度
应建立工作流程、值班值守、保密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管理、检查考核、绩效、保障等工作制度,确保接警调度工作规范有序。
信息系统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按照 GB50313 和 GB16281 的有关规定建设信息系统,辅助实现接警及调度工作;
b) 能与应急指挥调度平台、110 报警服务台、120 平台等实现信息共享;
c) 软件功能、数据管理、地图应用及大话务量处理能力等满足实际业务需求。
11.2 人员
11.2.1 接警调度员的数量应与实际任务量相匹配。
11.2.2 接警调度员的能力应与实际岗位职责相匹配。
11.3 制度
应建立工作流程、值班值守、保密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管理、检查考核、绩效、保障等工作制度,确保接警调度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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