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2 尺寸数字
11.2.1 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11.2.2 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米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11.2.3 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图11.2.3a的规定注写。若尺寸数字在30°斜线区内,也可按图11.2.3b的形式注写。
图11.2.3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11.2.4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引出线端部用圆点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图11.2.4)。
图11.2.4 尺寸数字的注写位置
条文说明
11.2.3 按例图所示,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和阅读方向规定为:当尺寸线为竖直时,尺寸数字注写在尺寸线的左侧,字头朝左;其他任何方向,尺寸数字也应保持向上,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如果在30°斜线区内注写时,容易引起误解,故推荐采用两种水平注写方式。
图11.2.3a注写方式为软件默认方式,图11.2.3b注写方式较适合手绘操作。
图11.2.3a注写方式为软件默认方式,图11.2.3b注写方式较适合手绘操作。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1.1 尺寸界线、尺寸线及尺寸起止符号
- 下一节:11.3 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图纸幅面规格与图纸编排顺序
- 3.1 图纸幅面
- 3.2 标题栏
- 3.3 图纸编排顺序
- 4 图线
- 5 字体
- 6 比例
- 7 符号
- 7.1 剖切符号
- 7.2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 7.3 引出线
- 7.4 其他符号
- 8 定位轴线
- 9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 9.1 一般规定
- 9.2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 10 图样画法
- 10.1 投影法
- 10.2 视图布置
- 10.3 剖面图和断面图
- 10.4 简化画法
- 10.5 轴测图
- 10.6 透视图
- 11 尺寸标注
- 11.1 尺寸界线、尺寸线及尺寸起止符号
- 11.2 尺寸数字
- 11.3 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 11.4 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 11.5 角度、弧度、弧长的标注
- 11.6 薄板厚度、正方形、坡度、非圆曲线等尺寸标注
- 11.7 尺寸的简化标注
- 11.8 标高
- 12 计算机制图文件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工程图纸的编号
- 12.3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命名
- 12.4 计算机制图文件夹
- 12.5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使用与管理
- 12.6 协同设计与计算机制图文件
- 13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图层
- 14 计算机制图规则
- 附录A 常用工程图纸编号与计算机制图文件名称举例
- 附录B 常用图层名称举例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