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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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3.2 风景资源评价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3.4 分区、结构与布局
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
4 专项规划
4.1 保护培育规划
4.2 风景游赏规划
4.3 典型景观规划
4.4 游览设施规划
4.5 基础工程规划
4.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7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8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9 分期发展规划
5 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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