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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设计规定
17.1.1 本章适用于承重构件混凝土裂缝的修补;对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除应按本章适用的方法进行修补外,尚应采用适当的加固方法进行加固。
17.1.2 经可靠性鉴定确认为必须修补的裂缝,应根据裂缝的种类进行修补设计,确定其修补材料、修补方法和时间。
17.1.3 裂缝修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改性环氧树脂类、改性丙烯酸酯类、改性聚氨酯类等的修补胶液,包括配套的打底胶、修补胶和聚合物注浆料等的合成树脂类修补材料,适用于裂缝的封闭或补强,可采用表面封闭法、注射法或压力注浆法进行修补。
修补裂缝的胶液和注浆料的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的规定。
2 无流动性的有机硅酮、聚硫橡胶、改性丙烯酸酯、聚氨酯等柔性的嵌缝密封胶类修补材料,适用于活动裂缝的修补,以及混凝土与其他材料接缝界面于缩性裂隙的封堵。
3 超细无收缩水泥注浆料、改性聚合物水泥注浆料以及不回缩微膨胀水泥等的无机胶凝材料类修补材料,适用于ω大于1.0mm的静止裂缝的修补。
4 无碱玻璃纤维、耐碱玻璃纤维或高强度玻璃纤维织物、碳纤维织物或芳纶纤维等的纤维复合材与其适配的胶粘剂,适用于裂缝表面的封护与增强。
条文说明
17.1.1 迄今为止,研究和开发裂缝修补技术所取得的成果表明,对因承载力不足而产生裂缝的结构、构件而言,开裂只是其承载力下降的一种表面征兆和构造性的反应,而非导致承载力下降的实质性原因,故不可能通过单纯的裂缝修补来恢复其承载功能。基于这一共识,可以将修补裂缝的作用概括为以下5类:
1 抵御诱发钢筋锈蚀的介质侵入,延长结构实际使用年数;
2 通过补强保持结构、构件的完整性;
3 恢复结构的使用功能,提高其防水、防渗能力;
4 消除裂缝对人们形成的心理压力;
5 改善结构外观。
由此可以界定这种技术的适用范围及其可以收到的实效。
17.1.2 混凝土结构的裂缝依其形成可分为以下三类:
1 静止裂缝:形态、尺寸和数量均已稳定不再发展的裂缝。修补时,仅需依裂缝粗细选择修补材料和方法。
2 活动裂缝:宽度在现有环境和工作条件下始终不能保持稳定,易随着结构构件的受力、变形或环境温、湿度的变化而时张时闭的裂缝。修补时,应先消除其成因,并观察一段时间,确认已稳定后,再依静止裂缝的处理方法修补;若不能完全消除其成因,但确认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不构成危害时,可使用具有弹性和柔韧性的材料进行修补。
3 尚在发展的裂缝:长度、宽度或数量尚在发展,但经历一段时间后将会终止的裂缝。对此类裂缝应待其停止发展后,再进行修补或加固。
裂缝修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封闭法:利用混凝土表层微细独立裂缝(裂缝宽度ω≤0.2mm)或网状裂纹的毛细作用吸收低黏度且具有良好渗透性的修补胶液,封闭裂缝通道。对楼板和其他需要防渗的部位,尚应在混凝土表面粘贴纤维复合材料以增强封护作用。
2 注射法:以一定的压力将低黏度、高强度的裂缝修补胶液注入裂缝腔内;此方法适用于0.1mm≤ω≤1.5mm静止的独立裂缝、贯穿性裂缝以及蜂窝状局部缺陷的补强和封闭。注射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裂缝周边进行密封。
3 压力注浆法:在一定时间内,以较高压力(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确定)将修补裂缝用的注浆料压入裂缝腔内;此法适用于处理大型结构贯穿性裂缝、大体积混凝土的蜂窝状严重缺陷以及深而蜿蜒的裂缝。
4 填充密封法:在构件表面沿裂缝走向骑缝凿出槽深和槽宽分别不小于20mm和15mm的U形沟槽;当裂缝较细时,也可凿成V形沟槽。然后用改性环氧树脂或弹性填缝材料充填,并粘贴纤维复合材以封闭其表面;此法适用于处理ω>0.5mm的活动裂缝和静止裂缝。填充完毕后,其表面应做防护层(图3)。
图3 裂缝处开U形沟槽充填修补材料
1—封护材料;2—填充材料;3—隔离层;4—裂缝
注:当为活动裂缝时,槽宽应按不小于15mm+5t确定(t为裂缝最大宽度)。
裂缝的修补必须以结构可靠性鉴定结论为依据。因为它通过现场调查、检测和分析,对裂缝起因、属性和类别作出判断,并根据裂缝的发展程度、所处的位置与环境,对受检裂缝可能造成的危害作出鉴定。据此,才能有针对地选择适用的修补方法进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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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术语
- 2.2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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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 3.2 设计计算原则
- 3.3 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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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混凝土
- 4.2 钢材及焊接材料
- 4.3 纤维和纤维复合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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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阻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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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设计规定
- 5.2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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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 5.5 构造规定
- 6 置换混凝土加固法
- 6.1 设计规定
- 6.2 加固计算
- 6.3 构造规定
- 7 体外预应力加固法
- 7.1 设计规定
- 7.2 无粘结钢绞线体外预应力的加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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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型钢预应力撑杆的加固计算
- 7.5 无粘结钢绞线体外预应力构造规定
- 7.6 普通钢筋体外预应力构造规定
- 7.7 型钢预应力撑杆构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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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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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构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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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设计规定
- 9.2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 9.3 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
- 9.4 大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 9.5 受拉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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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设计规定
- 10.2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 10.3 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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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框架柱斜截面加固计算
- 10.6 大偏心受压构件加固计算
- 10.7 受拉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
- 10.8 提高柱的延性的加固计算
- 10.9 构造规定
- 11 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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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预应力碳纤维复合板加固受弯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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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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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锚栓技术
- 16.1 设计规定
- 16.2 锚栓钢材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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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裂缝修补技术
- 17.1 设计规定
- 17.2 裂缝修补要求
- 附录A 既有建筑物结构荷载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 附录B 既有结构混凝土回弹值龄期修正的规定
- 附录C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 附录D 锚固型快固结构胶抗震性能检验方法
- 附录E 既有混凝土结构钢筋阻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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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喷涂型钢筋阻锈剂使用规定
- E.3 阻锈剂使用效果检测与评定
- 附录F 锚栓连接受力分析方法
- F.1 锚栓拉力作用值计算
- F.2 锚栓剪力作用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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