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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A.0.1 本试验要点适用于确定换填垫层、预压地基、压实地基、夯实地基和注浆加固等处理后地基承压板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A.0.2 平板静载荷试验采用的压板面积应按需检验土层的厚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0m2 ,对夯实地基,不宜小于2.0m2
A.0.3 试验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mm。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或锚桩)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m。
A.0.4 加荷分级不应少于8级。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2倍。
A.0.5 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min、10min、10min、15min、15min,以后为每隔0.5h测读一次沉降量,当在连续2h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A.0.6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当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
    1. 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地侧向挤出;
    2. 沉降s急骤增大,压力-沉降曲线出现陡降段;
    3. 在某一级荷载下,24h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
    4. 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A.0.7 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压力-沉降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2. 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
    3. 当不能按上述两款要求确定时,可取s/b=0.01所对应的荷载,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承压板的宽度或直径大于2m时,按2m计算。
    注:s为静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为承压板宽度。
A.0.8 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3点,各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该平均值作为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需要时应增加试验数量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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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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