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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3.1 9度时的高层建筑,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图5.3.1);楼层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可按各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并宜乘以增大系数1.5。


结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简图
 图5.3.1 结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简图

5.3.2 跨度、长度小于本规范第5.1.2条第5款规定且规则的平板型网架屋盖和跨度大于24m的屋架、屋盖横梁及托架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宜取其重力荷载代表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可按表5.3.2采用。

表5.3.2 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5.3.3 长悬臂构件和不属于本规范第5.3.2条的大跨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时,可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5%。

5.3.4 大跨度空间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尚可按竖向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计算。其竖向地震影响系数可采用本规范第5.1.4、第5.1.5条规定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的65%,但特征周期可均按设计第一组采用。

条文说明

5.3.1 高层建筑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是89规范增加的规定。输入竖向地震加速度波的时程反应分析发现,高层建筑由竖向地震引起的轴向力在结构的上部明显大于底部,是不可忽视的。作为简化方法,原则上与水平地震作用的底部剪力法类似:结构竖向振动的基本周期较短,总竖向地震作用可表示为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和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乘积;沿高度分布按第一振型考虑,也采用倒三角形分布;在楼层平面内的分布,则按构件所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分配。只是等效质量系数取0.75。
    根据台湾921大地震的经验,2001规范要求高层建筑楼层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应乘以增大系数1.5,使结构总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9度分别略大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
    隔震设计时,由于隔震垫不仅不隔离竖向地震作用反而有所放大,与隔震后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相比,竖向地震作用往往不可忽视,计算方法在本规范12章具体规定。

5.3.2 用反应谱法、时程分析法等进行结构竖向地震反应的计算分析研究表明,对一般尺度的平板型网架和大跨度屋架各主要杆件,竖向地震内力和重力荷载下的内力之比值,彼此相差一般不太大,此比值随烈度和场地条件而异,且当结构周期大于特征周期时,随跨度的增大,比值反而有所下降。由于在常用的跨度范围内,这个下降还不很大,为了简化,本规范略去跨度的影响。

5.3.3 对长悬臂等大跨度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本次修订未修改,仍采用78规范的静力法。

5.3.4 空间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除了第5.3.2、第5.3.3条的简化方法外,还可采用竖向振型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对于竖向反应谱,各国学者有一些研究,但研究成果纳入规范的不多。现阶段,多数规范仍采用水平反应谱的65%,包括最大值和形状参数。但认为竖向反应谱的特征周期与水平反应谱相比,尤其在远震中距时,明显小于水平反应谱。故本条规定,特征周期均按第一组采用。对处于发震断裂10km以内的场地,竖向反应谱的最大值可能接近于水平谱,但特征周期小于水平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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