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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施工


9.3.1 采用钢筋混凝土坑(墩)式托换时,应在既有基础基底部位采用膨胀混凝土、分次浇筑、排气等措施充填密实;当既有基础两侧土体存在高度差时,应采取防止基础侧移的措施。
9.3.2 采用桩式托换时,应采用对地基土扰动较小的成桩方法进行施工。

条文说明
9.3.1、9.3.2 托换加固施工中可能对持力土层产生扰动,基础侧移等情况,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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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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