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5 家居管理系统


12. 5.1 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家居管理系统。
12.5.2 家居管理系统应根据实际投资状况、管理需求和住宅建筑的规模,对智能化系统进行不同程度的集成和管理。
12.5.3 家居管理系统宜综合火灾自动报警、安全技术防范、家庭信息管理、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物业收费、停车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信息发布等系统。
12.5.4 家居管理系统应能接收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社区发布的社会公共信息,并应能向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传送报警信息。

条文说明

12.5.1 住宅建筑家居管理系统(HMS)是通过家居控制器、家居布线、住宅建筑布线及各子系统,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管理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环保的生活环境。住宅建筑家居管理系统(HMS)框图见图2。


图2 家居管理系统框图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