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安装施工中管线(设备)设置


5.2.1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的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管线及框架等金属结构应做防雷、接地、等电位连接。
5.2.2 配电箱(柜)及开关,宜安装在文物建筑外部便于检修操作的部位,周围不应有障碍物和遮挡物。
5.2.3 文物建筑室内外的配线应采用耐火阻燃型线缆。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线或光纤。
5.2.4 明暗管的过渡连接,可通过暗配接线盒与明配接线盒重叠安装。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