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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文物建筑的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应为其室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之和。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幕分隔、水炮等消防设施时,还应增加该设施的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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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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