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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完成系统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
6.1.2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完成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及设计要求;
    2 系统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已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表符合本标准表B.0.1的规定;
    3 有完整的竣工图纸。
6.1.3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的技术资料应完整。
6.1.4 当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不合格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到工程验收合格。
条文说明
6.1.3 所谓技术资料主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性和管理性的文件。技术资料是工程施工过程的最原始的资料记录,既是施工过程的控制手段,也是反映工程质量的凭证,并且最终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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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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