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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牟平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经验做法
一、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制度
为解决其他建设工程采取“撞大运”式验收闯关问题,烟台市牟平区印发《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制度的通知》,施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制度,主要做法如下:
对未抽中的建设工程实行外观检查制度。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提交消防验收备案申请的同时,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的形式补充提交《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承诺书》。在项目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外观检查记录表》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外观检查,如外观检查合格则按正常流程办理备案业务;如外观检查不合格,将对该项目进行退件处理,建设单位进行整改。例如:建设单位申报一个二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验收备案,在受理并抽签未抽中后,通知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的住宅小区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一般在1个小时内完成,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时间更短,大约半小时内完成。检查前先查看申报资料和竣工图纸,了解工程概况,检查时对工程实际情况是否与申报资料及图纸相符,消防设施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项目现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查看。采取先外部后室内固定路线查看的方式,该措施既基本保障了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工程质量,又确保在备案承诺办理期限内完成整个备案流程。
二、实行建设工程信息备案制度
针对备案工程办理意愿低、施工阶段监管难的情况,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避免验收时出现难以整改或整改代价巨大的情况出现,要求所有备案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每月提交承揽工程信息报表。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工程建设各环节,并设立热线服务电话及时答复建设单位问题,实现消防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三、试行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
为解决备案项目量大面广的问题,并提高服务效能,牟平区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要求,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300㎡(含)以下的不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不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合法建筑物和场所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验收备案手续,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的具体做法,包括适用告知承诺的项目范围、告知承诺的实施方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政策指引。制作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与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公告》。通过系统的宣传,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度的知晓度,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探索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实行备案告知承诺制的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面积200㎡(含)以下的建设工程确定抽查比例为1%;对面积200㎡以上300㎡(含)以下的建设工程(幼儿园、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除外)确定抽查比例为3%;对面积200㎡以上300㎡(含)以下的幼儿园、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确定抽查比例为5%。
(三)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工作模式。研发应用“烟台市牟平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管一体化平台”,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实现网上受理、备案和结果推送。
四、总结
自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度和项目“外观检查”制度以来,每个备案工程必须经过现场检查,对区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起到一定震慑作用,再未出现“撞大运”式办理验收备案现象,最大程度上满足了消除安全隐患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
为解决其他建设工程采取“撞大运”式验收闯关问题,烟台市牟平区印发《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制度的通知》,施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制度,主要做法如下:
对未抽中的建设工程实行外观检查制度。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提交消防验收备案申请的同时,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的形式补充提交《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承诺书》。在项目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外观检查记录表》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外观检查,如外观检查合格则按正常流程办理备案业务;如外观检查不合格,将对该项目进行退件处理,建设单位进行整改。例如:建设单位申报一个二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验收备案,在受理并抽签未抽中后,通知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的住宅小区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一般在1个小时内完成,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时间更短,大约半小时内完成。检查前先查看申报资料和竣工图纸,了解工程概况,检查时对工程实际情况是否与申报资料及图纸相符,消防设施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项目现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查看。采取先外部后室内固定路线查看的方式,该措施既基本保障了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工程质量,又确保在备案承诺办理期限内完成整个备案流程。
二、实行建设工程信息备案制度
针对备案工程办理意愿低、施工阶段监管难的情况,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避免验收时出现难以整改或整改代价巨大的情况出现,要求所有备案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每月提交承揽工程信息报表。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工程建设各环节,并设立热线服务电话及时答复建设单位问题,实现消防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三、试行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
为解决备案项目量大面广的问题,并提高服务效能,牟平区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要求,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300㎡(含)以下的不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不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合法建筑物和场所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验收备案手续,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的具体做法,包括适用告知承诺的项目范围、告知承诺的实施方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政策指引。制作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与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公告》。通过系统的宣传,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度的知晓度,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探索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实行备案告知承诺制的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面积200㎡(含)以下的建设工程确定抽查比例为1%;对面积200㎡以上300㎡(含)以下的建设工程(幼儿园、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除外)确定抽查比例为3%;对面积200㎡以上300㎡(含)以下的幼儿园、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确定抽查比例为5%。
(三)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工作模式。研发应用“烟台市牟平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管一体化平台”,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实现网上受理、备案和结果推送。
四、总结
自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度和项目“外观检查”制度以来,每个备案工程必须经过现场检查,对区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起到一定震慑作用,再未出现“撞大运”式办理验收备案现象,最大程度上满足了消除安全隐患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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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第一章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背景
-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政策技术文件概述
- 2 各省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技术文件概述
- 3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现状
- 第二章 典型案例
- 1 使用功能未改变的整体改造利用工程
- 2 使用功能改变的整体改造利用工程
- 3 使用功能改变的局部改造利用工程
- 4 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利用工程
- 5 其他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利用工程
- 第三章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经验做法
- 1 烟台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经验做法
- 2 牟平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经验做法
- 3 济南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经验做法
- 4 青岛市城市更新工作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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