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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太阳能资源分析


5.3.1 参考气象站、太阳能辐射现场观测站设置、数据采集、数据验证与分析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并应满足风光资源互补特性分析要求。
5.3.2 当利用参考气象站数据进行太阳能资源分析时,数据校验宜采用太阳能辐射现场观测站或拟建电站附近的光伏电站太阳能地面观测站数据。
5.3.3 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的站址要求、测量要素、测量设备的性能要求、仪器校验、安装要求和测量数据传输等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要求》GB/T30153和《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NB/T32012的规定。
5.3.4 电站内总辐射表的要求与安装维护、测量数据的采集及数据整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资源测量总辐射》GB/T31156的规定。
条文说明
5.3.2 目前,在我国有太阳辐射长期观测记录的气象站的覆盖面积有限,大多数情况下参考气象站距发电站较远,气象站海拔等环境与实际联合电站站址有差异,不能完全反映电站所在地实际的太阳能辐射状况。现阶段,随着我国各地光伏电站的大规模建设,运行一年以上的光伏电站现场太阳辐射观测站越来越多,应充分利用这些数据资源,根据拟建电站附近的光伏电站太阳能地面观测站的数据进行数据校验,使得分析结果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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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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