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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General code for engineering structures

GB 55001-202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年 第7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第3.2.1、3.3.1条

     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第3.2.1、3.3.2条

     3.《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2010

       第3.0.2、3.0.3(1)、7.2.6、7.2.7条(款)

     4.《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2013

       第3.2.1、第3.3.1条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第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条

     6.《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 50959-2013

       第3.2.1、3.2.2、4.1.1、4.3.1(1、2)、9.1.1条(款)

     7.《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GB 51006-2014

       第3.0.2、3.0.3条

     8.《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 165-2010

       第5.1.3条

前言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 对各类工程结构的承载力、正常使用和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2 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工作年限的确定,结构设计应当包含的基本内容和各种设计方法的设计表达式以及结构施工、维护和拆除的基本原则;
    3 结构的永久作用、楼面和屋面活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等各类作用的取值要求和最低取值标准。
    本规范中,规定工程结构性能的条款是:第2.1.1、2.1.2、2.1.3、2.1.4条;
    本规范中,规定结构设计、施工和拆除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是:第2.1.5、2.1.6、2.1.7、2.1.8条和第3章全部条款;
    本规范中,规定结构作用的条款是:第4章全部条款。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2010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201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 50959-2013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GB 51006-2014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同济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信息中心
    (二)起草人员
    肖从真 金新阳 陈凯 刘晓光 赵君黎 胡家顺 周建平 雷兴顺 史志华 罗开海 唐意 朱爱萍 王国砚 顾明 贡金鑫 金伟良 范重 冯远 杨学兵 郁银泉 束伟农 杨蔚彪 王建 李霆 范峰 朱丹 韩纪升 杨振斌
    (三)审查人员
    聂建国 任庆英 傅学怡 娄宇 周建龙 刘彦生 温四清 张晋勋 杨庆山 吴体 朱兆晴
三、术语
1 设计工作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 设计状况 design situations
    代表一定时段内实际情况的一组设计条件,设计应做到在该组条件下结构不超越有关的极限状态。
3 持久设计状况 persistent design situation
    在结构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其持续期一般与设计工作年限为同一数量级。
4 短暂设计状况 transient design situation
    在结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与设计工作年限相比,其持续期很短的设计状况。
5 偶然设计状况 accidental design situation
    在结构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很短的设计状况。
6 地震设计状况 seismic design situation
    结构遭受地震时的设计状况。
7 荷载工况 load case
    为特定的验证目的,一组同时考虑的固定可变作用、永久作用、自由作用的某种相容的荷载布置以及变形和几何偏差。
8 极限状态 limit states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9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ultimate limit state
    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10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
    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11 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irreversible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
    当产生超越正常使用要求的作用卸除后,该作用产生的后果不可恢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2 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reversible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
    当产生超越正常使用要求的作用卸除后,该作用产生的后果可以恢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3 抗力 resistance
    结构或结构构件承受作用效应和环境影响的能力。
14 极限状态法 limit state method
    不使结构超越某种规定的极限状态的设计方法。
15 容许应力法 permissible stress method
    使结构或地基在作用标准值下产生的应力不超过规定的容许应力的设计方法。
16 安全系数法 safety factor method
    使结构或地基的抗力标准值与作用标准值的效应之比不低于某一规定安全系数的设计方法。
17 作用 action
    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和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前者为直接作用,也称为荷载;后者为间接作用。
18 作用效应 action effect
    由作用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
19 永久作用 permanent action
    在设计所考虑的时期内始终存在且其量值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的作用;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趋于某个限值的作用。
20 可变作用 variable action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其量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不计的作用。
21 偶然作用 accidental action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期很短的作用。
22 地震作用 seismic action
    地震动对结构所产生的作用。
23 作用的代表值 representative value of an action
    设计中用以验算极限状态所采用的作用量值。它可以是作用的标准值或可变作用的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
24 设计基准期 design reference period
    为确定可变作用代表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5 作用的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的基本代表值,为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统计分布的特征值。可根据对观测数据的统计、作用的自然界限或工程经验确定。
26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 combination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对可变作用,使组合后的作用效应在设计基准期内的超越概率,能与该作用单独出现时的相应概率趋于一致的作用值;或组合后使结构具有规定可靠指标的作用值。可通过组合值系数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27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 frequent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对可变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被超越的总时间为规定的较小比率或超越频率为规定频率的作用值。可通过频遇值系数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28 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 quasi-permanet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对可变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被超越的总时间为规定的较大比率的作用值。可通过准永久值系数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29 作用的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代表值与作用分项系数的乘积。
30 作用组合,荷载组合 load combination, combination of actions;
    在不同作用的同时影响下,为验证某一极限状态的结构可靠度而采用的一组作用值。
31 作用的基本组合 fundamental combination of actions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和可变荷载的组合。
32 作用的偶然组合 accidental combination of actions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可变荷载和一个偶然作用的组合,以及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永久作用与可变荷载的组合。
33 作用的标准组合 characteristic combination of actions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34 作用的频遇组合 frequent combination of actions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34 作用的频遇组合 frequent combination of actions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35 作用的准永久组合 quasi-permanet combination of actions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36 等效均布荷载 equivalent uniform live load
    等效均布荷载系指其在结构上所得的荷载效应能与实际的荷载效应保持一致的均布荷载。
37 从属面积 tributary area
    考虑梁、柱等构件均布荷载折减所采用的计算构件负荷的楼面面积。
38 基本雪压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now load on ground
    雪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积雪自重的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
39 基本风压 reference wind pressure
    风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10m高度处10min平均的风速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的风速,再考虑相应的空气密度,按贝努利(Bernoulli)公式确定的风压。
40 体型系数 shape coefficient of wind load
    与建筑外形和风向相关的,表征建筑物在给定风速下平均风压大小的系数。
41 温度作用 thermal action
    结构或结构构件中由于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作用。
42 基本气温 reference air temperature
    气温的基准值,取50年一遇月平均最高气温和月平均最低气温,根据历年最高温度月内最高气温的平均值和最低温度月内最低气温的平均值经统计确定。
43 均匀温度 uniform temperature
    在结构构件的整个截面中为常数且主导结构构件膨胀或收缩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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