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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起重机荷载
4.4.1 港口码头使用的起重运输机械荷载标准值,应根据装卸工艺选用的机型和实际使用的起重量、幅度等确定。
4.4.2 厂房起重机荷载应按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分别计算。其竖向荷载标准值,应按不利原则分别采用起重机的最大轮压或最小轮压;其水平荷载应分别按照纵向和横向水平荷载进行计算。
4.4.3 安装有多台起重机的厂房,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参与组合的起重机数量,并对起重机荷载标准值进行折减。
4.4.1 港口码头使用的起重运输机,其荷载标准值直接与装卸工艺选定的机型有关。但由于港口装卸工艺的具体要求,各种机械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不是在最大起重量的情况下工作。因此在确定起重机械荷载时,需根据装卸工艺所选定的机型及要求的起重量和幅度选取相应的荷载值。
4.4.2 各工厂设计的起重机械,其参数和尺寸各不相同,设计时应直接参照制造厂的产品规格作为设计依据。采用最大轮压还是最小轮压,应当根据起重机竖向荷载是否对结构有利而定,按照最不利条件来选用。
起重机的水平荷载分纵向和横向两种,分别由起重机的大车和小车的运行机构在启动或制动时引起的惯性力产生。惯性力为运行重量与运行加速度的乘积,但必须通过制动轮与钢轨间的摩擦传递给厂房结构。因此,起重机的水平荷载取决于制动轮的轮压和它与钢轨间的滑动摩擦系数。
4.4.3 本条规定了厂房有多台起重机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荷载标准值进行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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