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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滤尘


11.5.1 滤尘系统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安全和卫生要求。
11.5.2 清花、络筒和废棉处理车间的空气含尘浓度不应大于1mg/m³。
11.5.3 滤尘器应根据尘杂种类、滤尘风量和滤尘量进行选型和选择滤料。
11.5.4 滤尘器应采用不产生火花,连续过滤、集尘、压实和排除的组合式滤尘设备,不应采用沉降室滤尘。
11.5.5 滤尘器宜按生产线设置。滤尘机房宜与空调室相邻布置。
11.5.6 滤尘管道的经济风速宜为10m/s~14m/s。
条文说明
11.5.4 本条规定了棉纺织工厂选用滤尘器的原则,应选用不产生火花,连续过滤、集尘、压实和排除的组合式滤尘设备,不应采用沉降室滤尘。由于棉尘中含有大量的棉杂和纤维,具有可燃性。为了防止火灾发生,则应采用连续滤尘、集尘、压实和排除尘杂的滤尘设备,完全避免了“沉降室”形成的大量松散纤维、棉尘积沉和有可能形成高浓云尘的弊病。同时在滤尘管道内、滤尘器人口处,加装火花探除器,切断火种进入滤尘设备,可以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
    目前国内新建纺织工厂普遍采用复合式滤尘器,第一级为圆盘,第二级为多筒或圆笼,可连续过滤、连续排杂。在该类滤尘器内部,粉尘浓度高的区域小,积尘量很少,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11.5.5 滤尘机房宜与空调室相邻布置,目的是滤尘设备的工艺排风可以很方便地进入空调机房的混风室,以便回用或排出室外。
11.5.6 滤尘管道风速设计的要求是不积尘、保证各排尘点的排风量和压力差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要求尽量减小阻力、降低能耗和便于维修。纯棉纺滤尘管道经济风速可为10m/s~14m/s,具体的排尘部位、尘杂种类和管道风速见表3。废棉纺的管道风速宜在表3风速的基础上提高20%~25%。
表3 纯棉滤尘管道经济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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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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