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6 教育学习用房及文体活动用房


4.6.1 教育学习用房应设置教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中心)、教研室、警察值班室等。文体活动用房应设置文体活动室,宜设置礼堂。
4.6.2 高度戒备监狱教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及文体活动室应按监区分散设置。桌椅、书架等设施应与楼地面固定。高度戒备监狱不应设置礼堂。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