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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气防护及接地


8.0.1 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射频应用设备等电器设备之间应保持间距,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表8.0.1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mm)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且平行长度不大于10m。
8.0.2 室外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8.0.2的规定。
表8.0.2 综合布线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mm)
8.0.3 综合布线系统应远离高温和电磁干扰的场地,根据环境条件选用相应的缆线和配线设备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低于3V/m时,宜采用非屏蔽电缆和非屏蔽配线设备。
    2 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高于3V/m,或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要求时,可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和光缆布线系统。
    3 当综合布线路由上存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宜采用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或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及光缆布线系统。
    4 当局部地段与电力线或其他管线接近,或接近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等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可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等局部措施加以屏蔽处理。
8.0.4 在建筑物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及各楼层信息通信竖井内均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8.0.5 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建筑物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当必须单独设置系统接地体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当布线系统的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8.0.6 配线柜接地端子板应采用两根不等长度,且截面不小于6mm2的绝缘铜导线接至就近的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8.0.7 屏蔽布线系统的屏蔽层应保持可靠连接、全程屏蔽,在屏蔽配线设备安装的位置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可靠连接。
8.0.8 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管槽敷设时,管槽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应有不少于两点的良好接地。
8.0.9 当缆线从建筑物外引入建筑物时,电缆、光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构件应在入口处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连接。
8.0.10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条文说明
8.1.1 随着各种类型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建筑物内的大量设置,各种干扰源将会影响到综合布线电缆的传输质量与安全。表21列出的射频应用设备又称为ISM设备,我国目前常用的ISM设备大约有15种。
表21 CISPR推荐设备及我国常见ISM设备一览表
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称为CISPR。
8.0.3 本条对综合布线系统的电磁干扰防护措施做出了规定。
    1、2 综合布线系统选择缆线和配线设备时,应根据用户要求,并结合建筑物的环境状况进行考虑。当建筑物在建或已建成但尚未投入运行时,为确定综合布线系统的选型,在需要时可测定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干扰场强度。用本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衡量,选择合适的器件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光缆布线具有最佳的防电磁干扰性能,既能防电磁泄漏,也不受外界电磁干扰影响,在电磁干扰较严重的情况下,是比较理想的防电磁干扰布线系统。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设计原则,在满足电气防护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型及配置。
8.0.6 采用两根不同长度的连接导体,为高频干扰信号提供低阻抗的泄放通道,可以避免单根导体长度为干扰频率波长的1/4或其奇数倍时形成接收或辐射干扰信号的情况。
    综合布线系统接地导线截面积可参考表22确定。
表22 接地导线选择表
8.0.7 屏蔽布线系统的接地做法,一般在配线设备(FD、BD、CD)的安装机柜(架)内设有接地端子板,接地端子与屏蔽模块的屏蔽罩相连通,机柜(架)接地端子板则经过接地导体连至楼层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或大楼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为了保证全程屏蔽效果,工作区屏蔽信息插座的金属罩可通过相应的方式与TN-S系统的PE线接地,但不属于综合布线系统接地的设计范围。
8.0.9 电缆、光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构件的接地导线接至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但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部位不需要设置浪涌保护器。
8.0.10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防止雷击瞬间产生的电流与电压通过电缆引入建筑物布线系统,对配线设备和通信设施产生损害,甚至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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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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