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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厂址选择应协同调查建厂条件,并全面论证厂址对当地社会、环境、经济的影响,进行多方案比较综合确定。

8.1.2  厂址宜利用荒地和劣地。

8.1.3  厂区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的干馏制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的有关规定;

    2  油(气)低压循环催化改质制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8.1.4  厂区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装置宜按类别联合集中布置;

    2  辅助设施宜靠近服务对象布置,或单独成区布置;

    3  应按生产顺序合理划分功能区及确定通道宽度,各功能区的外形宜规整,厂区内干道宜平直、贯通和协调分布;

    4  各功能区内部应布置紧凑合理,外部应与相邻功能区相协调,各功能区之间应使物流便捷合理;

    5  皮带机通廊应短捷顺畅,减少转运次数,且不宜穿越净化区及其他主要生产装置区; 

    6  铁路线路及其装卸、仓储设施,应根据其性质和功能,相对集中布置,并应避免或减少铁路线路在厂区内形成三角地带;

    7  生产管理及生活设施,宜进行平面与空间的组合,合并布置,且宜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及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的地段;

    8  改扩建项目应充分结合现有布局及生产特点,相互协调,合理布置。

8.1.5  厂区布置应根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确定,重要装置、设备宜布置在工程地质良好地段,地下构筑物宜布置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填方地段。

8.1.6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8.1.7  散发粉尘的装置及堆场宜避开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有洁净要求的厂房,并宜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8.1.8  循环水及冷却设施应靠近主要用户,宜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开阔地段。 

8.1.9  总变电所应靠近厂区边缘、进出线方便的独立地段,并宜靠近负荷中心且环境相对清洁处布置。

8.1.10  锅炉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煤锅炉房应靠近高压蒸气用户,并宜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的厂区边缘布置;

    2  燃油、燃气锅炉房宜靠近用户集中处布置。

8.1.11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宜靠近主要用户且空气洁净的地段, 不应靠近对噪声、振动有防护要求的场所。

8.1.12  工厂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企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及周边区域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

8.1.13  运输线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要求,且物流顺畅,人货分流,人流、货流组织合理。

8.1.14  竖向布置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运输的要求,且土石方工程量宜小,填方、挖方量宜趋于平衡,并结合场地地质情况,减少竖向布置造成的地基处理费用。

8.1.15  厂区布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1.1  符合国家产业布局,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满足地方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这是选择厂址的基本原则。厂址选择时,只有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才能有效避免厂址选择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厂址选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共同参与,相互协调配合,这是做好厂址选择工作的基本条件。设计单位择优推荐厂址,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厂址。

8.1.3  本条规定了防火间距应执行的标准。首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根据制气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要求。 

    1  煤的干馏制气,按其制气的性质及生产过程,规定了防火间距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的有关规定。

    2  油(气)低压循环催化改质制气,按其制气的原料及性质,规定了防火间距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8.1.4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了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控制指标。这些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等的重要依据。通过总结多年设计和生产经验,对厂区布置提出了八款要求:

    1  工艺装置联合集中布置,节省用地面积,缩短管线距离,降低建设投资和能耗,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主要为某一工艺装置服务的辅助设施,尽量靠近其主要服务对象布置,为多个工艺装置服务的辅助设施单独成区布置。

    3  厂区由通道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区,功能区的大小取决于生产工艺装置,合理地将几个工艺装置组合成一个面积较大的功能区,就能减少功能区的数量,进而减少通道占用的场地面积。外形规整的功能区,可以使厂区纵、横道路为直通,有利于管线及管廊的布置,并有利于工厂的运输和消防。

    4  功能区内部布置紧凑,有利于节约用地。外部与相邻功能区相协调,以保证生产流程的顺畅和有效避免物流折返。

    5  采用皮带机运送物料,从起点到终点之间短捷顺畅,转运次数少,既能减少建设投资,又能降低生产能耗。考虑安全和避免相互干扰等因素,皮带机尽量不穿越净化区和其他装置区。

    6  铁路线路及其装卸、仓储设施,按性质和功能,分类集中布置,有利于缩短铁路线路长度,方便调车装卸作业和管理。铁路线路在厂区内形成的三角地带,造成用地面积大又不适合布置仓储设施和其他设施,故应避免或减少铁路线路在厂区内形成的三角地带。

    7  生产管理及生活设施,因不受生产流程限制,可灵活考虑,按其性质和使用功能合并布置。现在有些工厂已经按综合楼的形式进行设计,节约用地。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及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的地段,目的是为职工提供相对清洁的工作环境和便利的进出厂条件。

    8  改扩建项目受到的限制条件较多,只有充分了解现有布局及生产特点,才能处理好生产与扩建的协调和衔接,从而减少扩建期间对正常生产的影响,并有利于扩建后的生产管理。

8.1.9  高压输电线路的进线、出线,对方位和线路走廊宽度均有其技术要求,为确保供电和人身安全及节约用地,应靠近厂区边缘布置总变电所,避免外部架空高压输电线路穿越厂区。

8.1.12  工厂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站,应根据企业的规模、性质和外部条件等因素确定。周边区域协作条件,指是否有适用于扑救人工制气厂站火灾的消防车,以及消防车能否在符合规定要求的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工厂消防站的等级,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执行。 

8.1.14  竖向布置要保证厂区的生产安全,使厂区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胁。良好的运输条件有利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在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运输的要求下,合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可以减少土石方工程量,且填方、挖方量趋于平衡,减少高填方地段的地基处理费用,进而降低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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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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