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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活动式公共厕所


6.0.1 活动式公共厕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便于移动存储及安装拆卸;
    2 应有通用或专用的运输工具及粪便收运车辆;
    3 与外部配套设施的连接应快速、简便;
    4 外观和色彩应能与周边环境协调。
6.0.2 活动式厕所应按结构形式、冲洗类型进行分类,活动式厕所结构形式和冲洗类型应符合表6.0.2-1、表6.0.2-2的规定。
表6.0.2-1 活动厕所结构形式

表6.0.2-2 活动厕所冲洗类型
6.0.3 活动式公共厕所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至少配置一个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相关配套无障碍设施。
    2 根据使用需要可设置管理间和工具间,管理间面积不宜小于4m2,工具间面积宜为1m2~2m2
    3 厕间内应设置蹲便器或坐便器、洗手盆、扶手、挂钩、面镜、手纸架、废纸容器、防臭地漏。其采用的卫生器具应节水防臭、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扶手应牢固、方便、安全,挂钩应坚固、耐腐蚀,其承重不应小于5kg。
    4 应设置拖布池。
    5 管理间、厕间外部的门楣处应分别设有相应的功能指示标识,厕门锁处应设有状态指示标识。
    6 厕间及管理间内均应设置具有节能功能的照明灯具。
    7 厕间的采光窗有效面积不应小于0.2m2,应采用透光率不小于50%的材料,并应保证隐蔽性。管理间窗户面积应满足采光系数(8∶1)~(10∶1)的要求。
    8 厕间内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通风换气频率不应小于5次/h。
    9 宜优先采用水冲洗系统,在给水排水条件不具备的地点,应根据粪便收运条件,采用水箱给水冲洗系统或免水冲系统。
    10 应设置储粪箱并应便于粪便清运。
6.0.4 活动式公共厕所厕间尺寸和墙面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厕间内部平面最小净尺寸不应小于1.00m×1.30m;
    2 厕间内部净高不应小于2.1m;
    3 内墙面应采用防潮、防划、防画、防烫材料;地面、蹲台应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洁材料。
6.0.5 活动厕所的设计应满足运输条件的要求,箱体或组装配件的总宽度不得大于运载车辆底盘的宽度,运载时箱体加车辆底盘的总高度不宜大于4.0m。
6.0.6 活动厕所的粪箱和水箱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制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粪箱应设置便于抽吸粪便的抽粪口,其孔径不小于Φ160mm;
    2 粪箱应设置排粪口,孔径不小于Φ100mm;
    3 粪箱应设置排气管,管径不小于Φ75mm;
    4 一个厕间的粪箱有效容积不小于0.4m3
    5 一个厕间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大于0.3m3
6.0.7 活动厕所在设计中应考虑粪便配套运输、消纳和处理。
6.0.8 活动厕所的设计应有保温和器具防冻措施,主体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防火要求,防火等级应不低于B1级。

条文说明
6.0.1 活动式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厕所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城市发展造成某一区域原有公厕不能满足公众如厕需求,又不能或不宜修建固定式公共厕所的地段,以及组织各种大型社会活动人流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活动式公共厕所,以解燃眉之急,其在保证城市秩序和环境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活动式公共厕所具有占地面积小,移动灵活,可不设固定上、下水配置等优点。在进行活动式公共厕所设计时,在保证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应符合本条提出的四项基本要求。
6.0.2 活动式公共厕所由于采用各种环保厕所技术和各种结构形式,其种类多,分类命名较复杂,设计时应按照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选用。
6.0.3 本条规定了活动式公共厕所的配置要求,其中:
    1 至少配置一个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以及相关配套无障碍设施,是指当活动式厕所设置的地点为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时(见本标准第4.2.10条第3款),应配置一个第三卫生间。设置在其他地点应至少配置一个无障碍厕位。
    2 根据使用需要可设置管理间和工具间,管理间面积宜不小于4m2,工具间面积宜为1m2~2m2,以满足管理要求。
    3 其余为活动式公共厕所的器具等配置要求。
6.0.4 规定了活动式公共厕所厕间尺寸和墙面材料的设计要求。
6.0.5 由于活动式公共厕所一般由工厂制作,现场组合安装,因此箱体或组装配件的设计尺寸应满足运输条件要求,所以,其总宽度不得大于运载车辆底盘的宽度。而城市过街天桥、立交桥限高为4.2m,运载时的总高度不宜大于4.0m,以保证装载后运输过程中具有较好的通过性能。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应针对城市的交通限高情况,对具体通过的道路的天桥等设施,作实际的测量,以决定行走路线。
6.0.6 由于粪液具有较强的腐蚀性,活动厕所的粪箱宜采用耐腐蚀的(如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成。如用钢板制作,应使用沥青油等做防腐处理,以保证具有足够的使用寿命。粪箱应设置便于抽吸粪便的抽粪口,其孔径应不小于Φ160mm;并应设置排粪口,以利于向下水道直接排放,孔径应不小于Φ100mm。粪箱应设置排气管,管径应不小于Φ75mm,直接通向高处向室外排放。
6.0.7 活动厕所在设计中应考虑粪便配套运输、消纳和处理在使用中应做好粪便配套运输、消纳和处理方式的准备,禁止将粪便倒入垃圾清洁站内。
6.0.8 活动厕所的设计应有保温和防冻措施,主体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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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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