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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


7.0.1 本章适用于卷材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粘结强度的现场检测。
7.0.2 防水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结强度检测仪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JG 3056的规定,且精度不应超过1N;
    2 改性沥青类卷材防水层宜选用100mm×100mm的钢标准块,其他类型防水层宜选用40mm×40mm的钢标准块,钢标准块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且应采用45号钢制作;
    3 红外测温仪的分辨率不应超过0.1℃。
7.0.3 防水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测点间距不应小于1000mm,测点距构件边缘不应小于100mm;
    2 检测卷材防水层时,测点应避开卷材的搭接部位。
7.0.4 防水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时,应采用红外测温仪对防水层表面温度进行检测,且防水层表面温度应在10℃~40℃。
7.0.5 防水层粘结强度的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使用高强、快速固化的胶粘剂将钢标准块粘结在测点上,并应保证满粘,在胶粘剂完全固化前,钢标准块不得受到扰动。
    2 沿钢标准块外沿,使用切割机在垂直基层表面方向切成方形检测面,应将防水层完全切透。
    3 将切槽清理干净,用钢直尺测量切割面尺寸,精确至1mm,计算切割面积(S)。
    4 将粘结强度检测仪与钢标准块连接在一起,并应保证拉力方向与检测面垂直(图7.0.5)。
    5 将钢标准块以(5±1)mm/min的速率向上拉动,直至防水层完全从基层表面剥落,记录最大拉力值和破坏面情况。对于检测过程中钢标准块发生扭转、偏斜或检测面部分脱落的,该次检测应作废,并应重新进行检测。

图7.0.5 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示意图
1—加载装置;2—传力螺杆;3—切口;4—防水层;5—基层;6—胶粘剂;7—钢标准块
    6 当破坏发生在基层、防水层或基层与防水层的粘结面中,且破坏面积大于钢标准块面积的80%时,可判定本次检测有效,否则应重新进行检测。
7.0.6 防水层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Rw——防水层粘结强度(MPa),精确至0.01MPa;
F t——最大拉力值(N);
S——检测面的切割面积(mm2)。
7.0.7 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0.6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7.0.1 本条规定了防水层粘结强度适用范围。目前,《喷涂聚脲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00-2010第7.2.2条规定“喷涂聚脲涂层正拉粘结强度≥2.0MPa且正常破坏”,其他类型的防水层粘结强度是否合格可与相应的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相比较来确定。
7.0.3 本条规定了测点间距和测点与构件边缘距离,是为了防止测点之间的相互影响,并利于安装试验设备而定。
7.0.4 防水层表面温度超出此范围时不宜对防水层粘结强度进行检测。
7.0.5 在防水层上切槽时,应切透防水层,是为了使检测结果不受到周围防水层的影响,真实反映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检测过程中,如果发现防水层与环氧胶粘结破坏,钢标准块与环氧胶间粘结破坏时,得到的数据不能真实反映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强度,需重新制样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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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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