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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检测


13.0.1 本章适用于红外热像法建筑防水工程渗漏水的现场检测。
13.0.2 现场检测用红外热像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JG/T 269的规定。
13.0.3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过程中,环境温度变化幅度不应超过5℃,室外风力变化不应超过2级,且最大风力不应大于5级。
13.0.4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时,待检部位表面不应有明水。
13.0.5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时,所选拍摄位置及光学变焦镜头应保证每张红外热像图的一个像素点在待检区域上的面积不大于50mm×50mm。
13.0.6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的拍摄角度不宜超过45°;超过45°的,应在报告中的红外热谱图旁注明。
13.0.7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先对被测区域进行普测,获取红外热像图,然后对温度异常部位进行详细检测;
    2 拍摄防水层的红外热像图,且同一部位的红外热像图不应少于2张,疑似渗漏水部位应适量增加照片数量,并应用草图说明其所在位置,同时应拍摄可见光照片;
    3 被检部位面积较大时应分区域进行拍摄,但相邻图像之间应有重合部分;
    4 记录并标识被拍摄位置的角度与方向,保存被检部位对应的红外热像图及可见光照片。
13.0.8 户外有阳光直接照射时,渗漏点温差异常参考值宜为1℃~2℃;无阳光直接照射时,渗漏点温差异常参考值为0.5℃~1℃。室内渗漏点温差异常参考值宜为0.3℃~0.5℃。
13.0.9 红外热像图中出现异常时,应首先排除热(冷)源的干扰。对于红外热像图中的异常温差部位,宜通过比较实测热像图与被测部位的预期温度分布来确定渗漏点。
13.0.10 对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可采用现场破损取样的方法进行验证。
 
条文说明
13.0.1 红外热像法是利用红外探测器、光学成像物镜和光机扫描系统接受待检物的红外辐射能量分布反映到红外探测器的光敏元件上,依据不同的红外辐射能量,在红外热像图中显示为不同的颜色区域,对建筑物防水失效进行检测的非破坏性检测方法。借鉴国外建筑行业中使用方法,设计相应检测方案,并经过验证性考核试验,纳入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中。
    本条明确规定了红外热像法的适用范围,应用本方法时,适用范围不得外延。
13.0.2 由于渗漏点温差小,仪器的温度分辨率越小越好。
13.0.4 表面有明水时,所拍摄的红外热谱图主要为水温,无法准确反映防水层状况。
13.0.5 所选拍摄位置(角度与距离)及光学变焦镜头应确保每张红外热谱图的最小可探测面积在目标物上不大于50mm×50mm,即当空间分辨力为1m/rad时拍摄距离不超过50m,如因环境所限无法达到以上要求则需要在报告中相应的红外热谱图旁注明。现场记录异常区域。
13.0.6 拍摄角度是指红外热像仪观察方向与被测物体辐射表面法线方向的夹角。
13.0.7 检测前应保证仪器有足够的电量,并对仪器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检测过程中得到较为清晰的红外热像图。
    空间分辨力为1m/rad时拍摄距离不超过50m。进行拍摄时,应在同一地点,相同距离和角度进行拍摄,以便分析结果。
13.0.8 温差异常参考值会根据现场环境及目标物状态有轻微变化,可配合相对湿度检测进行确认,也可以热聚焦的方法进一步检视红外热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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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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