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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防水层不透水性检测


11.0.1 本章适用于水平面防水层不透水性的现场检测。
11.0.2 防水层不透水性的现场检测应采用下列仪器和材料:
    1 渗水仪:盛水量筒应由透明有机玻璃制成,容积应为600mL,内径应为50mm,量筒上应有刻度,分度值应为1mm;环形底座内径应为150mm,外径宜为220mm(图11.0.2);
    2 塑料定位圈:尺寸应与渗水仪的环形底座平面尺寸一致;
    3 两个配重块:每个配重块质量不宜小于5kg。

图11.0.2 渗水仪示意图
1—盛水量筒;2—导管;3—支架;4—配重块;5—环形底座;6—待检防水层;7—基层
11.0.3 防水层不透水性现场检测的测点宜布置在怀疑有缺陷的部位,且应易于安放渗水仪及密封。
11.0.4 防水层不透水性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塑料定位圈置于测点上,用粉笔分别沿塑料圈的内侧和外侧画线形成环形区域;
    2 移走塑料定位圈,在环形区域内均匀涂抹密封材料,不得使密封材料进入内圈;
    3 安放渗水仪,并应使渗水仪的中心和环形区域中心重合,用力压紧,安放配重块;
    4 密封材料完全固化后,将水加入渗水仪的量筒至0刻度线,每5min记录一次水位高度,直至30min为止。
11.0.5 检测结束时,渗水仪量筒内水位下降高度不应大于2mm。下降高度大于2mm时,应判定该测点防水层不透水性不合格。
11.0.6 测点防水层不透水性不合格时,应判定整个测区及检测单元的防水层不透水性不合格。
 

条文说明
11.0.1 本条规定了防水层不透水性检测的适用范围。本方法主要参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中“沥青路面渗水系数测试方法”而确定。
11.0.2 塑料圈用于定位和划定涂抹密封材料,其内外径与环形底座内外径尺寸一致。
11.0.3 怀疑部位如卷材接缝、涂层表面粗糙、疑似针孔等处。
11.0.4 塑料定位圈确定的环形区域即为需要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的区域。
11.0.5 如防水层表面无针孔、破损等缺陷,渗水仪量筒内水位不会下降,本条规定水面下降高度不超过2mm,主要考虑蒸发等因素引起的水分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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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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