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配料


5.2.1  配料系列数的确定,应和烧结机一对一设置。

5.2.2  原料、熔剂和固体燃料应采用自动重量配料。

5.2.3  配料槽应能贮存8h以上的使用量。

5.2.4  配料槽格数应根据配料量及配料设备能力确定,主要含铁原料不应少于3格,辅助原料宜为每种2格,配料量小的也可采用1格两个下料口。

5.2.5  主要含铁原料和黏性小的物料应首先进行配料,燃料不宜放在最前配料。

5.2.6  烧结和高炉返矿宜分别配料。

5.2.7  配料中应添加生石灰或消石灰作熔剂;添加数量应根据原料条件、试验结论等具体情况确定。

5.2.8  生石灰消化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原料条件、试验结论、环保要求、生石灰配加量及采用的混合制粒时间确定。

5.2.9  回收的粉尘在配料集中处理时,宜对粉尘进行加湿处理。
 

条文说明

5.2.1  配料槽可分为单列式和双列式两种。当采用双系统配料时,采用双列式矿槽,采用单系统配料时,采用单列式矿槽。过去,我国烧结厂设计,烧结机多采用二台或四台机,对应的配料系统多采用单系统和双系统,每个系统向二台烧结机供料。由于烧结机大型化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现代烧结厂设计中,主机多采用一台或两台。因此,相应的配料也是单系统或双系统,每个系统向一台烧结机供料。

5.2.2  设计中采用自动重量配料的主要依据是:随着冶炼技术的发展和高炉大型化,对入炉原料的稳定性要求提高。

5.2.3  为了减少原料、熔剂、固体燃料等对烧结生产波动和配比的影响,这些物料在配料槽内应有一定的贮存时间。贮存时间的多少与来料周期、输送设备运转、检修等因素有关。其贮存时间应为8h以上。

5.2.7  国内外的烧结研究与生产实践都证明,在烧结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特别是生石灰,可收到明显的经济效果,烧结矿产量提高、质量改善、燃耗降低。

    国内外经验也表明,特别是以铁精矿为主要原料时,添加生石灰是强化烧结过程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目前,我国烧结厂都在重视提高生石灰的质量和活性度。

    我国大中型烧结机2003年和2004年生石灰、消石灰的配加量平均每吨成品烧结矿分别为42.96kg和50.15kg,有的达85.00kg以上,比日本平均配加量高很多。日本某些厂为了降低烧结矿的成本,改善环境,根本不加生石灰、消石灰。为此,确定我国每吨成品烧结矿生石灰、消石灰添加量宜为20.00kg~60.00kg。以烧结铁粉矿为主时宜取中下限值,以铁精矿为主时宜取中上限值。

5.2.9  由于粉尘亲水性差,不加湿在一次混合中难以混匀,同时在配料和运输过程中严重产生二次扬尘。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