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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电气
8.1.1 新建或改、扩建烧结机宜设置主电气楼,主电气楼宜布置在烧结冷却室附近并相互连通。按二级负荷供电时,应由两回路或更多回路同级电压供电;同时供电的两回路及更多回路的供配电线路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满足全部二级负荷用电的要求。
8.1.2 厂内高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配电型式;变电所及配电室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结线方式,分段处应装设断路器。高压配电室向变压器配电的出线开关应采用高压真空断路器;向高压电动机配电的出线开关应采用高压真空断路器或高压真空接触器及熔断器组(F-C回路)。厂内高压配电系统宜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8.1.3 主抽风机宜采用同步电动机并宜采用软起动方式。当采用高压变频调速装置对主抽风机进行调速时,宜采用异步电动机。需要调速的设备宜采用交流变频调速装置。需频繁换向的电动机控制装置,宜采用无触点开关或交流变频器。
8.1.4 主工艺流程设备宜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控制系统,且应采用系统集中控制和单机操作方式,部分设备宜采用远程单机控制。
8.1.5 全厂应采用绿色照明设计。
8.1.6 烧结厂电气设计应实现优化供电,不得采用落后电机和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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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原料、熔剂、燃料及其准备
- 4.1 原料、熔剂及燃料入厂条件
- 4.2 原料、熔剂、固体燃料的接受与贮存
- 4.3 熔剂和固体燃料的准备
- 5 烧结工艺
- 5.1 工艺流程
- 5.2 配料
- 5.3 加水、混合与制粒
- 5.4 布料、点火与烧结
- 5.5 烧结抽风与烟气净化
- 5.6 烧结矿冷却
- 5.7 烧结矿整粒
- 5.8 成品烧结矿贮存与运输
- 6 结设备
- 6.1 配料设备
- 6.2 混合、制粒设备
- 6.3 烧结、冷却设备
- 6.4 烧结矿整粒设备
- 7 节能与环保
- 7.1 节能
- 7.2 环保
- 8 电气与自动化
- 8.1 电气
- 8.2 自动化
- 9 辅助设施
- 9.1 总图运输
- 9.2 除尘、通风、空调、采暖
- 9.3 给水、排水
- 9.4 压缩空气设施
- 9.5 建筑、结构
- 10 成品烧结矿质量、计量、检验、化验与试验
- 10.1 成品烧结矿质量
- 10.2 计 量
- 10.3 检验、化验、试验
- 11 设备检修
- 12 安全、工业卫生与消防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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