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 混合、制粒设备


6.2.1  混合设备宜采用圆筒混合机或强力混合机。混合设备采用强力混合机时,其给料胶带机上宜设除铁装置。

6.2.2  制粒设备宜采用圆筒制粒机或圆盘造球机。

6.2.3  采用圆筒混合机时圆筒转速应控制在临界转速内,一次混合时间宜为1.5min~3min,充填率宜为10%~16%,二次混合(制粒)时间宜为3.5min~6min,充填率宜为9%~15%。
 

条文说明

6.2.1、6.2.2  混合制粒设备采用圆筒混合机和圆筒制粒机。大中型烧结机的圆筒混合机和圆筒制粒机应采用刚性支承托辊、齿轮转动型式;在主电动机与减速机之间采用限矩型液力偶合器;传动装置均应设置微动传动装置;滚圈与支承托辊和挡轮、开式齿轮副之间采用喷油润滑。当用多台小型圆筒制粒机时,也可采用胶轮传动型式。

    在混合制粒设备内,应多方面采用强化混合制粒的措施:添加生石灰,适当提高充填率,延长混合制粒时间,含铁粉尘泥渣预先制粒,混合段装设扬料板,进料端设导料板,在圆筒制粒机内及出料端安装档圈,采用含油尼龙衬板和雾化喷水等,此外也有采用锥形逆流分级制粒的。

    随着烧结设备装备水平的提高,混合设备除了采用常用的圆筒混合机外,还可采用强力混合机,该设备混匀效果好,混匀时间短,并具有润磨功能,能提高制粒的成球性。小球烧结时,采用圆盘造球机制粒可产生较均匀的小球。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