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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消防


2.6.1  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消防责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6.2  施工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器材和设备。消防器材和设备附近不应堆放其他杂物。

2.6.3  消防器材设备应妥善管理,定期检验,及时更换过期器材。

2.6.4  应根据施工生产防火安全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通道和各种防火标志,同时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6.5  施工生产中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2.6.6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应制定防火消防措施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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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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