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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盐雾腐蚀试验


7.11.1 普通型灭火装置盐雾腐蚀试验
7.11.1.1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5208-2010中11.2的规定,灭火装置内压力的测量采用0.4级精密压力表。
7.11.1.2 试验条件
    a) 试验温度:35℃±2℃。
    b)持续时间:240h。
    c) 氯化钠溶液质量浓度:(5±0.1)%,按GB/T 25208-2010中11.4的规定配制。
    d)盐雾沉降速率:1mL/80cm2·h~2mL/80cm2·h(经24h喷雾后,在80cm2面积上接收的盐溶液量平均到每小时的盐雾沉降量)。
7.11.1.3 试验步骤
7.11.1.3.1 对于贮压式灭火装置,按规定充压至贮存压力,压力指示器按工作位置安装在灭火装置上,然后置于温度为20℃±5℃的恒温室中,放置24h后,采用精密压力表测量灭火装置压力值P0(非贮压式灭火装置略过此步骤)。
7.11.1.3.2 将灭火装置置于正常工作状态。
7.11.1.3.3 灭火装置先按 GB/T 25208-2010中11.5的规定进行预处理,然后按GB/T 25208-2010中11.6的规定进行持续时间240h的盐雾腐蚀条件试验,记录试验期间灭火装置是否有误动作现象。
7.11.1.3.4 试验后,观察并记录灭火装置外壳体有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陷。
7.11.1.3.5 对于贮压式灭火装置,采用精密压力表测量灭火装置经过盐雾腐蚀试验后的压力值P1,按式(3)计算贮压式灭火装置试验后的压力损失,记录试验结果(非贮压式灭火装置略过此步骤)。
7.11.1.3.6 灭火装置按7.6的规定进行喷射性能试验,记录试验结果。
7.11.2 专用灭火装置盐雾腐蚀试验
    将7.11.1.3.3 步骤规定的持续时间240h改为持续时间480h,其余按照7.11.1的规定,对专用型灭火装置进行盐雾腐蚀条件试验,记录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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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装置 XF6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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