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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采暖


9.2.1  氨纶工厂建于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且天数大于或等于90d的地区时,相关房间应设计集中采暖,生产过程中散发热量的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宜设值班采暖,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室内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当利用房间蓄热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5℃设置值班采暖。

9.2.2  采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象条件、建筑规模、厂区供热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宜利用生产余热,并宜采用热水,当厂区供热以生产用蒸汽为主时,也可采用蒸汽采暖,且采暖用的蒸汽系统应单独设置。

9.2.3  散发腐蚀性气体或空气相对湿度较大的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散热器及管道表面应采取防腐措施。

9.2.4  采暖管道应进行柔性计算,当管道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9.2.5  设置集中采暖的动力站时,机房室内的温度不应低于5℃,控制室、值班室、更衣室等房间内的温度不应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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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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