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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坝体稳定性分析


7.4.1  垃圾坝体建筑级别为Ⅰ、Ⅱ类的,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坝体安全稳定性分析计算。

7.4.2  坝体稳定性分析的抗剪强度计算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7.4.1  本条是关于垃圾坝安全稳定性分析基本要求的规定。

    坝体在施工、建成、垃圾填埋作业及封场的各个时期受到的荷载不同,要求分别计算其稳定性。坝体稳定性计算的工况建议如下:

    (1) 施工期的上、下游坝坡;

    (2) 填埋作业期的上、下游坝坡;

    (3) 封场后的下游坝坡;

    (4) 填埋作业时遇地震、遇洪水的上、下游坝坡。

    采用计及条块间作用力的计算方法时,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宜小于表11的规定。

表11 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

7.4.2  本条是关于坝体稳定性分析的抗剪强度计算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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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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