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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通用要求


    在持续试验和之后电池再充电造成的电池仅部分充电的情况下,ATS的设计应使主电源失效对应急照明应用的有效性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知道在试验期间建筑物不会被使用,应执行6.2或6.3中任意一个程序。

    如果知道在持续试验期间建筑物可能会被使用,应只执行6.3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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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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