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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超声波清洗法


4.5.1  超声波清洗采用的功率密度宜通过试验确定,也可按下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0.5W/cm2

ω=P/A         (4.5.1)

式中:ω——功率密度(W/cm2);

      P——发射功率(W);

      A——发射面积(cm2)。

4.5.2  超声波发生器的发射功率宜通过试验确定,亦可按镀件清洗槽容积进行计算,其单位容积的发射功率值宜为15W/L。

条文说明

4.5.2  通过调查,超声波发生器的发射功率统计见表6,得到发射功率的平均值为15.35,因此提出单位容积超声波发生器的发射功率选用值为15W/L。

表6  发射功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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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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