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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准备


4.0.1  跨越工程开工前,应调查施工区域内建(构)筑物、管道、水利、通信及电力等设施的影响及拆迁数量;施工场地布置与相邻工程、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征地等的关系;施工的自然气候条件,雨季和洪水对施工的影响;洪水位及凌汛等情况。

4.0.2  施工单位应编制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完成技术交底。

4.0.3  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4.0.4  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物资临时储存库房,并做好物资采购、验证、现场保管工作。

4.0.5  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完好的机具、设备,并对自制的施工机具进行检验。

4.0.6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完成现场水、电、讯、路等临时设施和场地平整,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

条文说明

4.0.1~4.0.6  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和跨越工程特点,施工易受征地、汛期、材料供应、气候等因素的制约,提出了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工期、降低消耗,实现文明、安全施工的六条准备要求。工程施工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依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施工方案,用于技术交底和指导施工,有利于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及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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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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