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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钢丝拉索的制备


9.2.1  中型及以上跨越工程的钢丝绳和钢丝绳锚固件,应在专业生产厂家制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派专人到厂家检验,用于大型跨越工程的钢丝绳和钢丝绳连接件的制备应派驻监造。

9.2.2  用于跨越工程的钢丝绳,在下料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预拉伸,预拉伸宜由生产厂家进行。预拉力不得超过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45%,施加载荷应分别为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10%、20%、30%、45%,停留时间应分别为10min、30min、60min、6h。

9.2.3  钢丝绳下料应在设计应力条件下做标记,并应在放松状态下料,且应复核现场温度影响,并应进行温度修正。

9.2.4  工厂制备钢丝绳时,钢丝绳丈量工作不应在烈日下进行,钢丝绳丈量时的温差不宜超过5℃,且每根钢丝绳的丈量次数不应少于2次。

9.2.5  钢丝绳预拉伸及下料切割后应进行标识,并应顺直摆放,不得折曲和扭绞,且应由专业生产厂家在钢丝绳上标记明显的防扭转色线。

9.2.6  钢丝绳上的所有标记材料应牢固可靠、不易脱落,与钢丝绳本色应区别明显。

9.2.7  小型钢丝绳锚固头可在现场制作,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钢丝绳张拉及锚固头拉力试验。

9.2.8  吊索应由生产厂家在工厂内进行标识,吊索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可调长度的吊索应在工厂装箱前对螺母位置进行标定并固定螺母。

9.2.9  风索应在生产厂家进行索夹安装位置的标定,并应标记防扭转色线。

9.2.10  平行钢丝束的制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平行钢丝束及锚固件应在专业生产厂家制备;

    2  热挤聚乙烯高强钢丝拉索及冷铸锚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斜拉桥热挤聚乙烯高强钢丝拉索技术条件》GB/T 18365的要求;

    3  钢丝不应有任何型式的接头;

    4  钢丝的镀锌层应连续、光滑、均匀、致密,其单位面积镀锌重量应不小于300g/㎡;

    5  钢丝的外包装材料宜采用阻燃的或经防火处理的材料;

    6  钢丝在运输、贮存和加工期间应防止镀锌层受损;

    7  聚乙烯护套料可采用黑色或彩色的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料,该护套料在直接承受大气环境因素的作用下,应具有较好的抗老化寿命;

    8  锚杯和锚圈应逐件进行超声波检测或磁粉检测;

    9  超声波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GB/T 4162的规定执行,磁粉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锻钢件磁粉检测》JB/T 8468的规定执行;

    10  成品拉索的外观面应良好完整,不应有深于1mm的划痕;

    11  成品拉索两端冷铸锚外表面不应有损伤,螺纹不应有任何碰伤,锚圈和锚杯应能自由旋合;

    12  成品拉索的制作长度是指设计温度下零应力时的拉索总长,即为拉索两端冷铸锚尾端之间的直线长度;

    13  成品拉索索长测量方法:经超张拉检验后的成品拉索,应在卸载或加载至20%的超张拉力时测量拉索长度;

    14  每根成品拉索在出厂之前应进行超张拉检验,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斜拉桥热挤聚乙烯高强钢丝拉索技术条件》GB/T 18365的规定执行,合格后方能出厂交付使用。

9.2.11  其他类型的钢索制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2.1  为了控制跨越钢丝绳的锚固制备质量,作此项规定。

9.2.2  预拉力数值和稳定时间是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经验规定的。施工现场条件差,预拉伸的效果不好,此条规定预拉伸宜由生产厂家进行。

9.2.3  为了使钢丝绳长度的实际使用长度与设计状态一致,应张紧钢丝绳至设计应力状态。下料时,应在放松状态,防止钢丝绳回弹。

9.2.4  丈量时温差过大,会造成同类钢丝绳长短差异,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甚至无法安装。进行2次丈量可以防止人为错误。

9.2.5  钢丝绳按照施工图对号下料及挂牌标识。钢丝绳的扭转一般无法觉察,而这种扭转会造成安装后钢丝绳无法满足设计力学要求,这里要求厂家标注防扭转色线,在安装时可根据色线及时调整。

9.2.6  标记材料的颜色同钢丝绳本色区别明显,才能保证安装人员能清楚地进行识别。

9.2.7  本条推荐小型钢丝绳锚固头可在现场制作,对于中型及大型锚固头则宜在专业厂内制作,制作要求应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

    小型钢丝绳锚固头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离绳端套筒长度处,应用钢丝向绳端反方向缠200mm~300mm,然后将钢丝绳穿入套筒,再松开缠绕的铁丝并拨开钢丝,逐根拉直;

    (2)应先用无铅汽油清洗掉钢丝表面油膜,再用盐酸除去钢丝表面镀锌层,经用碱水中和后,最后用清水冲洗擦干;

    (3)应将灌注锚头用的各种合金配料用坩埚按设计要求分先后次序加热,并应使其熔化融合。灌注前,套筒应根据要求预热;

    (4)钢丝应均布在套筒内,钢丝端部应折成弯勾状,钢丝与套筒内壁间距不应小于5mm。浇灌合金材料时,应轻敲套筒外壁使熔料浇灌密实;

    (5)批量生产前,应制作2个锚固头进行拉力试验。当拉力达到设计最大负荷的1.5倍时,以钢丝绳不滑脱为合格。

9.2.8  吊索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后,对螺母安装位置进行标定能确保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即使螺母松动也能根据标定的位置复位。

9.2.9  跨越的风索的索夹安装位置影响到风索面及桥面的形状,这里强调标定以及防逆转色线的重要性。

9.2.10  跨越工程的索系大量使用了平行钢丝束,平行钢丝束及锚固头等的制备应参照《斜拉桥热挤聚乙烯高强拉索技术条件》GB/T 18365有关条款执行。

9.2.11  如有其他类型的,且同常用的钢丝绳材料及类型不同的钢索,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也应执行设计指定的其他标准。本节中的基本要求对其他类型的钢索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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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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