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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3~110kV)
GB 50060-2008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9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60-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0、4.1.9、5.1.1、5.1.3、5.1.4、5.1.7、7.1.3、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对原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1992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吸收了国内外先进设计思想,除保留了原《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适用的条文外,补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本规范共分7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和电器的选择、配电装置、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邮政编码:71007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蜂蜜 曹永振 张晓江 杨月红 史东 孙进 欧阳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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