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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测量放线
5.3.1 测量放线应根据设计控制(转角)桩或其副桩进行。需要更改线路位置时,应经设计代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
5.3.2 管道测量放线应放出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在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上应加设百米桩,桩间应做标记,且施工期间标记应保持完好状态。
5.3.3 管道水平转角较大时,应增设加密桩。弹性敷设管段或冷弯管管段,其水平转角应根据切线长度、外矢矩等参数在地面上放出曲线。采用预制弯管的管段,应根据曲率半径和角度放出曲线。弹性敷设可通过“工兵法”、“坐标法”或“总偏角法”等方法进行测量放样,做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5.3.4 地形起伏较大地段的纵向转角变坡点应根据施工图或管道施工测量成果表所标明的变坡点位置、角度、曲率半径等参数放线。
5.3.5 弹性敷设曲率半径不得小于钢管外直径的1000倍。垂直面弹性敷设管道的曲率半径应大于管子在自重作用下产生的挠度曲线的曲率半径,其曲率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管道弹性弯曲曲率半径(m);
D——钢管的外径(cm);
α——管道的转角(°),
5.3.6 在河流、沟渠、公路、铁路穿跨越段的两端,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穿越段的两端,线路阀室两端及管线直径、壁厚、材质、防腐层变化分界处应设置临时标志桩,其设置位置应在管道组装焊接一侧,施工作业带边界线以内1m处。
5.3.1 如果设计线路不合理,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改线,不得擅自改线。并且设计单位应提供与施工图相同的设计信息及数据,不应由施工单位随意进行优化。
5.3.2 为严格控制线路轴线(或开挖线)和占地边界线,加设百米桩后应拉线或撒白灰线做出标记。
5.3.3、5.3.4 转角处和变坡点是线路工程关键的控制位置,因此增设加密桩和根据其参数放线,以便精确控制线路位置。
5.3.5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03第4.3.14条制订。
5.3.6 加设临时标志桩便于明确特殊点的线路位置和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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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1 术语
- 3 施工准备
- 4 材料及设备检验
- 4.1 一般规定
- 4.2 检验及处理
- 5 交接桩及测量放线
- 5.1 一般规定
- 5.2 交桩、移桩
- 5.3 测量放线
- 6 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
- 6.1 施工作业带清理
- 6.2 施工便道修筑
- 7 材料、防腐管的装卸、运输及保管
- 7.1 装卸
- 7.2 运输
- 7.3 保管
- 8 管沟开挖
- 8.1 管沟的几何尺寸
- 8.2 管沟开挖
- 8.3 管沟验收
- 9 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
- 9.1 布管
- 9.2 现场坡口加工
- 10 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管口组对与焊接
- 10.3 焊缝的检验与验收
- 11 管道防腐及保温工程
- 12 管道下沟及回填
- 12.1 管道下沟
- 12.2 管沟回填
- 13 管道穿越、跨越工程
- 13.1 管道穿越、跨越工程
- 13.2 穿越地下设施、管道、线缆
- 14 管道清管测径、试压及干燥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清管、测径
- 14.3 水压试验
- 14.4 气压试验
- 14.5 输气管道干燥
- 15 管道连头
- 16 管道附属工程
- 16.1 截断阀室及阀门安装
- 16.2 阴极保护工程
- 16.3 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锚固墩、警示牌安装及警示带敷设
- 16.4 线路保护构筑物
- 17 工程交工
- 附录A 埋地管道弹性敷设的现场放线方法
- A.1 纵向弹性曲线放线
- A.2 水平弹性敷设放线
- A.3 管道弹性敷设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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