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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保管


7.3.1  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妥善保管。存储过程中应进行巡查。

7.3.2  材料存放场地应平整、无石块,地面不应积水。存放场地应保持1%~2%的坡度,并应设有排水沟。应在存放场地内修筑汽车与吊车进出场的道路,场地上方应无架空电力线。

7.3.3  成品管的存放和堆置高度应保证管子不会发生损伤和永久变形,采取防止滚落的措施。不同规格、材质的防腐钢管应分开堆放。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垫,最下层的管子下宜铺垫两排枕木或砂袋,管子距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7.3.4  阀门宜原包装存放,存放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7.3.5  焊材、防腐补口材料等应存放在库房中,其中防腐补口材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焊条长期存放时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0%。

7.3.6  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按相关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7.3.7  防腐管运抵施工现场后,露天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7.3.1、7.3.2  这两条提出了材料保管的原则性要求。

7.3.3  本条对管道元件的存放和堆置高度及不同规格、材质的防腐钢管应分开堆放作出了规定,并对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垫、最下层的管子下铺垫枕木或砂袋,管子距地面的距离等提出了要求。

7.3.4  相比修订之前本条对阀门存放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7.3.5  本条对于焊材、防腐补口材料的存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7.3.6  本条补充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的要求。

7.3.7  防腐管运抵施工现场后,露天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采取防护措施是新增条款,是基于聚乙烯材料的性能要求及现场实际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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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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