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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安全监控
3.4.1 城镇燃气/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3.4.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验收和维护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的规定。
3.4.3 家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家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CJ/T 347的规定。紧急切断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的规定。
条文说明
    3.4.2 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包括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紧急切断阀等,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 T 1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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