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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锅炉房


4.19.1 在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当无城市热网时可设置锅炉房。
4.19.2 锅炉房的位置选址及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19.1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城市消防站,而各地区能源情况不同,有些采暖地区可能有工业余热或废热,此情况下可从节能角度优先考虑余热或废热的利用,而不设置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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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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