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防雷与接地


6.3.1  消防站建筑与设施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6.3.2  消防站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交流功能接地、保护接地、直流功能接地、防雷接地等各种接地宜共用接地网,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2  当接地采用分设方式时,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按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6.3.3  建筑物内应做总等电位联结,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和电缆的金属保护导管、配电设备的外壳等均应与总等电位端子箱连接。
 
条文说明
6.3.1~6.3.3  本节对消防站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进行了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