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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暖通设计


12.1 采暖
12.1.1 在平均温度≤5℃的日数≥90d的地区,生产车间宜设置供暖。供暖的热媒宜采用热水,生产车间采暖计算温度为12℃~15℃。生产车间采暖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通风除尘、气力输送等因素排风量较大造成的影响。
12.1.2 宜考虑设备等产生热量的回收利用。
12.2 通风、排烟
12.2.1 生产设施的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采用机械通风。
12.2.2 生产设施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GB50016和GB 51251的规定。生产车间的防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生产车间的排烟可采取自然通风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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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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